王卫红律师,女,湖北建祥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共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知识产权专业,四级律师,现任武汉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公司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司法局社区律师、社区法律顾问、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曾任人民法院调解员、交通大队驻队律师等... 详细>>
律师姓名:王卫红
联系电话:180 8669 3390
执业律所:湖北建祥升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昙华林路202号南国.昙华林A3栋(泛悦中心写字楼A座)1002-1006室

个人营业执照在办理时并不直接涉及交税,但经营时需依法纳税。
1.个体工商户在经营过程中,需根据税务部门的规定建立账簿、准确核算,并根据经营规模和核算能力,税务部门可能采取查账征收、定期定额征收或核定征收等不同方式进行税款征收。
2.这意味着,虽然办理营业执照时不交税,但经营所得若达到纳税标准,则需依法缴纳税款。
个人营业执照的纳税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1.个体工商户应按照规定设置、使用、保管账簿和记账凭证,进行会计核算。
2.税务部门根据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规模、财务核算能力等因素,确定其适用的税收征收方式。对于账证件全、核算准确的个体工商户,实行查账征收。
3.对于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个体工商户,则实行定期定额征收。
4.而在特定情形下,税务部门还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实行核定征收。
办理个人营业执照的程序主要包括核准名称、提交资料和领取执照三个步骤。
1.申请人需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等基本信息,并向工商局提交核名申请。
2.核名通过后,再提交详细的注册资料,包括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等,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按照预约时间前往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
3.在收到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携带相关证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提醒您,整个流程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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