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卫红律师,女,湖北建祥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共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知识产权专业,四级律师,现任武汉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公司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司法局社区律师、社区法律顾问、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曾任人民法院调解员、交通大队驻队律师等... 详细>>
律师姓名:王卫红
联系电话:180 8669 3390
执业律所:湖北建祥升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昙华林路202号南国.昙华林A3栋(泛悦中心写字楼A座)1002-1006室

1.面对用人单位没有营业执照且拖欠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雇佣劳务关系申请,要求支付应得工资。
2.劳动者还有权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在接到申请后,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促使公司尽快履行支付义务。
《劳动法》第五十条及《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均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且用人单位不得无故拖欠工资,这为劳动者的维权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提醒您,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遭遇工资拖欠,劳动者同样有多种途径来寻求解决。
1.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这是最直接且常见的维权方式。
2.若投诉未能取得满意结果或劳动者不愿通过此途径解决,还可以选择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申请劳动仲裁时,劳动者需提供充足证据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如单位职工花名册、打卡记录、同事证言等,这些证据对于仲裁结果的走向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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