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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卫红律师,女,湖北建祥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共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知识产权专业,四级律师,现任武汉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公司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司法局社区律师、社区法律顾问、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曾任人民法院调解员、交通大队驻队律师等... 详细>>
律师姓名:王卫红
联系电话:180 8669 3390
执业律所:湖北建祥升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昙华林路202号南国.昙华林A3栋(泛悦中心写字楼A座)1002-1006室
注销的企业不能恢复。
注销的企业丧失了其民事主体的资格,不能参与任何民事活动。如果当事人要开办企业的,可以申请设立新的公司;如果要追索债务的,只有在清算组成员未依法进行清算便办理注销登记时,才能追究其责任。
提醒您,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所需资料:
1.相关租赁凭证、租赁合同及承租发票;
2.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正副本原件及CA证书;
4.国地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5.近三年财务报表及记账凭证;
6.公章及刻章备案登记卡;
7.缴税单据(银行缴税流水单);
8.已核销发票及未核销发票;
9.成立时的相关章程(若有就要提供);
10.社保相关资料(有缴纳社保金的个体户才需提供)。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
4.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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