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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卫红律师,女,湖北建祥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共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知识产权专业,四级律师,现任武汉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公司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司法局社区律师、社区法律顾问、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曾任人民法院调解员、交通大队驻队律师等... 详细>>
律师姓名:王卫红
联系电话:180 8669 3390
执业律所:湖北建祥升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昙华林路202号南国.昙华林A3栋(泛悦中心写字楼A座)1002-1006室
离婚协议不会导致婚姻关系终止。离婚协议只是男女双方协商离婚问题后签署的文件。离婚登记将导致婚姻关系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自愿离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当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双方确实自愿并妥善处理子女和财产问题时,应当颁发离婚证书。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如果当事人确实属于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协议,应当当场登记,并出具离婚证明。
上海离婚律师解答离婚协议书要包含哪些内容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子女与何方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4、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5、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6、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7.不与子女同居的一方探望权和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8、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9、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10、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最新资讯(2021年1月1日起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规定双方自愿离婚的含义,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达成协议。
第1078条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双方确实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达成协议的,应当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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