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湖北建祥升律师事务所网站!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律师介绍

王卫红律师 王卫红律师,女,湖北建祥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共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知识产权专业,四级律师,现任武汉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公司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司法局社区律师、社区法律顾问、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曾任人民法院调解员、交通大队驻队律师等... 详细>>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王卫红

联系电话:180 8669 3390

执业律所:湖北建祥升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昙华林路202号南国.昙华林A3栋(泛悦中心写字楼A座)1002-1006室

公司诉讼

以诉讼视角看新公司法

湖北建祥升律师事务所时间:2023-12-15

没有店营业执照好办吗

10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修订后的公司法充实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和债权人权益等较多的内容,为资本市场制度性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

  2004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由此掀开了推进资本市场全面改革和发展的新篇章。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又对资本市场的发展作出了新的部署。

  随着修订后公司法的颁布实施,资本市场又迎来了新一轮的发展机遇,资本市场必将由此步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同时,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中的公司诉讼也必将进入新的里程。

  公司法是规范资本市场主体的基本法律,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法律,也是人民法院审理公司诉讼案件的基本准绳。

  这次公司法修订的内容与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关系十分密切:完善了公司设立和公司资本制度方面的规定,修改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方面的规定,充实了公司职工权益保护的规定,健全了对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机制和对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保障机制,进一步细化了股份转让的执行程序。

  修订后的公司法虽然减少了11条,但是以维护客户资产安全和股东合法权益为重点,明确了对投资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制度,进一步完善了股东的知情权保障制度,增强了可诉性,完善了公司诉讼制度。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湖北建祥升律师事务所

律所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昙华林路202号南国.昙华林A3栋(泛悦中心写字楼A座)1002-1006室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

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鲁ICP备17035484号-1

添加微信×

扫一扫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