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卫红律师,女,湖北建祥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共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知识产权专业,四级律师,现任武汉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公司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司法局社区律师、社区法律顾问、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曾任人民法院调解员、交通大队驻队律师等... 详细>>
律师姓名:王卫红
联系电话:180 8669 3390
执业律所:湖北建祥升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昙华林路202号南国.昙华林A3栋(泛悦中心写字楼A座)1002-1006室

当劳动者面临公司无故拖欠工资的情况时,为了维护自身权益,需要准备一系列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具体如下:
1.要提供在该单位工作的证据,这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牌、工服等,这些都能证明劳动者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以及工作时长。
2.劳动者需要提供关于工资数额以及工资发放时间的证据,如工资条、工资卡交易记录、银行转账记录、微信或支付宝转账记录等,这些能够清晰地反映出劳动者的工资标准和实际发放情况。
3.如果公司采取现金支付,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提供签字领取记录或收据,若公司无法提供,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证劳动者未领取工资。
4.证人证言也是重要的证据之一,同事或其他相关知情人员的证言可以为劳动者的主张提供有力的支持。
5.劳动者还可以提供其他一切可以证明单位没有发放工资的证据材料,如聊天记录、邮件往来等。
提醒,在我国,有多部法律对工资发放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一规定为劳动者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保障。
2.第八十五条还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也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这些法律条款共同构成了保障劳动者工资发放的法律体系。
公司拖欠工资的行为将承担一系列的法律后果。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2.一旦公司被认定为无故拖欠工资,不仅需要支付拖欠的工资,还需要支付额外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
3.公司的这种行为还可能损害其商业信誉,影响员工士气,甚至可能导致员工离职、招聘困难等问题。
4.在极端情况下,如果公司的行为构成犯罪,还可能面临刑事责任。
因此,公司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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