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卫红律师,女,湖北建祥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共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知识产权专业,四级律师,现任武汉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公司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司法局社区律师、社区法律顾问、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曾任人民法院调解员、交通大队驻队律师等... 详细>>
律师姓名:王卫红
联系电话:180 8669 3390
执业律所:湖北建祥升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昙华林路202号南国.昙华林A3栋(泛悦中心写字楼A座)1002-1006室
在面临财务纠纷时,原告需要遵循一系列法定程序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原告需确定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并向其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证据材料。这一步骤是启动诉讼程序的关键,所有提交的材料都应真实、完整,以便法院进行审查。
2.法院在收到材料后,会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受理该案件。
3.一旦案件被受理,原告需按规定预交诉讼费用,随后法院将依法向原告及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正式开启诉讼流程。
提醒,在提交起诉材料时,原告需注意以下几点:
1.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在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会特别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作为关键证据。若原告无法提供书面借据,则需提供其他能够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事实根据。
2.在民间借贷纠纷中,若债务人出走或下落不明,法院将依据“借贷关系是否明确”来决定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
因此,出借人在日常生活中应妥善保留借款合同、借贷凭证等能够证明“借贷关系明确”的证据材料,以避免在借款人失踪后案件陷入无限期“中止诉讼”的困境。
3.原告在起诉时还需提供其他相关证据,如证明自己已履行义务而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以及有关被告不履行义务原因的证据等。
这些证据材料对于法院判断案件事实、作出公正裁决具有重要意义。
在进行财务纠纷诉讼时,原告还需注意以下几点事项:
1.诉讼时效:原告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3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超过此期限,法院将可能不予受理。
2.起诉法院的选择:原告应向被告(欠款人)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诉讼。选择正确的法院对于案件的受理和裁决具有重要影响。
3.证据的提供:在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原告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这些证据应包括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自己已履行义务的证据以及有关被告不履行义务原因的证据等。
以上就是关于财务纠纷法院起诉程序、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的详细介绍。在面临财务纠纷时,原告应充分了解并遵循这些法定程序和要求,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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