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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卫红律师,女,湖北建祥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共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知识产权专业,四级律师,现任武汉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公司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司法局社区律师、社区法律顾问、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曾任人民法院调解员、交通大队驻队律师等... 详细>>
律师姓名:王卫红
联系电话:180 8669 3390
执业律所:湖北建祥升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昙华林路202号南国.昙华林A3栋(泛悦中心写字楼A座)1002-1006室
变更营业执照需要八种材料,分别是: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组织机构代码正本原件;
3.税务登记证正本原件;
4.公章、财务章、人名章;
5.法人身份证原件;
6.原公司章程;
7.原验资报告复印件;
8.开户许可证原件。
营业执照要到经营地的工商局办理。提醒,申请办理需要的材料包括:在主体经营地的工商局领取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书、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经营者身份证复件、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市场主体的一般登记事项包括如下:
1.名称;
2.主体经营类型;
3.主体经营范围;
4.主体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
5.主体注册资本或者出资额;
6.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负责人的姓名。
营业执照不可以两个人用。根据相关法律,营业执照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如果是合伙企业,可以由一人担任营业执照的负责人。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从事一定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是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规定。营业执照是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公司法》第七条,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而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只有一个,因此是不能两个人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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