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卫红律师,女,湖北建祥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共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知识产权专业,四级律师,现任武汉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公司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司法局社区律师、社区法律顾问、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曾任人民法院调解员、交通大队驻队律师等... 详细>>
律师姓名:王卫红
联系电话:180 8669 3390
执业律所:湖北建祥升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昙华林路202号南国.昙华林A3栋(泛悦中心写字楼A座)1002-1006室
开了营业执照但没有营业的,不需要缴纳实质性的税款,但需要进行零申报。
即使公司尚未开展业务活动,没有产生收入,也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只不过在这种情况下,申报的内容为零,即所谓的“零申报”。
这一规定是基于税收征管法的相关要求,确保了税收制度的规范性和统一性。
提醒,对于尚未营业的公司,进行纳税申报的具体操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确定纳税申报的税务机关:根据公司的业务性质和所涉及的税种,确定应向哪个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工业或商业企业可能需要同时向国税和地税部门进行申报,而服务业企业也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申报的税务机关。
2.获取并填写纳税申报表:前往税务机关获取相关的纳税申报表,对于没有收入的公司,只需在空表上盖章并提交即可。
有些申报表如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印花税申报表等,即使没有收入也可能需要填写相关信息,如员工工资超过一定标准可能需要扣税,印花税则根据注册资本的一定比例计算。
3.按时提交申报表:确保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内将填写好的申报表提交至相应的税务机关,以完成纳税申报流程。
纳税申报的具体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自行申报:这是目前最主要的纳税申报方式,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在纳税申报期限内自行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报税大厅)办理纳税申报手续。
2.邮寄申报:经税务机关批准,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可以使用统一规定的纳税申报特快专递专用信封,通过邮政部门办理交寄手续,并以邮政部门收据作为申报凭据。
3.数据电文申报:以税务机关确定的电话语音、电子数据交换和网络传输等电子方式进行纳税申报。这种方式要求保存纸质申报资料,并定期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4.其他方式:对于实行定期、定额交纳税款的纳税人,可以实行简易申报、简并征期等申报纳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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