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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卫红律师,女,湖北建祥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共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知识产权专业,四级律师,现任武汉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公司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司法局社区律师、社区法律顾问、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曾任人民法院调解员、交通大队驻队律师等... 详细>>
律师姓名:王卫红
联系电话:180 8669 3390
执业律所:湖北建祥升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昙华林路202号南国.昙华林A3栋(泛悦中心写字楼A座)1002-1006室
一、离婚时孩子三岁一般判给谁的可能性大
1、男方女方都有可能。在男方女方同等条件下,若是三岁以下判给女方的可能性较大。如果差距较大,将考虑以下因素:
(1)双方基本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生活条件、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生活条件、文化程度、人格修养等。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所以,影响孩子监护权的重要方面,往往是孩子过去的生活环境、意见和身体状况。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离学校较近,或者生活社区成熟,对孩子学习、生活最有利,当然更有可能获得孩子的监护权。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仍然有权利和义务抚养、教育和保护子女。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八岁以上的子女,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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