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离婚法律咨询网网站!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您所在的位置: 离婚法律咨询网>专业领域 > 公司诉讼 >

律师介绍

王卫红律师 王卫红律师,女,湖北诚朗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共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知识产权专业,四级律师,现任武汉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公司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司法局社区律师、社区法律顾问、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曾任人民法院调解员、交通大队驻队律师等... 详细>>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王卫红

联系电话:180 8669 3390

执业律所:湖北诚朗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昙华林路202号南国.昙华林A3栋(泛悦中心写字楼A座)1002-1006室

公司诉讼

行使取回权起诉状

离婚法律咨询网时间:2023-12-16

网上可以查到别人的营业执照吗

  行使取回权起诉状

  原告:XX市W公司,地址:XX市X街X号,法定代表人:邓XX,职务:总经理。

  被告:T公司破产清算组,地址:XX市X街X号,清算组负责人:李XX。

  请求事项:请求取回W公司租借给T公司的挖掘机一台。

  事实与理由:1991年3月15日,W公司与T公司曾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T公司向W公司租借挖掘机一台,用于该公司厂房施工,每月租金200元,租借期为半年。1991年8月10日法院宣告T公司破产。该公司破产清算组将我公司租借给T公司的挖掘机列为破产财产范围,我方多次要索回挖掘机,清算组置之不理,根本不承认T公司向W公司租借挖掘机一事,为此,我公司与破产组发生矛盾,多次协商未果。我公司与T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在T公司破产案法院受理以前,我们对该财产拥有所有权,至今T公司破产案法院受理以前,我们对该财产拥有所有权,至今T公司还拖欠我方租金。以上事实有W公司与T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为证,望法院及时作出裁定。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XX市W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XX

  1991年8月30日

  附:租赁合同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