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卫红律师,女,湖北建祥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共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知识产权专业,四级律师,现任武汉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公司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司法局社区律师、社区法律顾问、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曾任人民法院调解员、交通大队驻队律师等... 详细>>
律师姓名:王卫红
联系电话:180 8669 3390
执业律所:湖北建祥升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昙华林路202号南国.昙华林A3栋(泛悦中心写字楼A座)1002-1006室
当公司不发工资时,劳动者可以采取多种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1.拖劳动者可以致电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欠的工资。
2.劳动者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将依法发出支付令,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
3.最为有效的方式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
4.如果单位仍然不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在整个过程中,劳动者需要保留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作证、工装、个税完税证明等,以证明自己的权益。
1.在起诉公司不发工资时,劳动者需要提供的证据包括:
(1)能证明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如工作证、工装、个税完税证明等;能证明拖欠工资的证据,如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或有公司负责人的录音录像等;
(2)以及能证明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的证据,如考勤记录、派工单、证人证言等。
2.在劳动争议中,劳动者应承担举证责任,但如果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
3.如果用人单位不提供相关证据,将承担不利后果。
需要注意的是,发生劳动纠纷时,劳动者应先申请劳动仲裁处理,对仲裁结果不服的,才可以向法院起诉。
1.如果老板工资发少了,劳动者首先可以向老板反映,要求补发少发的工资。
2.如果老板拒绝补发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3.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还可以因此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4.如果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同样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5.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总的来说,当面对公司不发工资或工资发少了的情况时,劳动者应当积极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通过向劳动执法监察大队投诉、申请支付令、申请劳动仲裁等途径,劳动者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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