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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王卫红律师 王卫红律师,女,湖北建祥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共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知识产权专业,四级律师,现任武汉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公司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司法局社区律师、社区法律顾问、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曾任人民法院调解员、交通大队驻队律师等...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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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王卫红

联系电话:180 8669 3390

执业律所:湖北建祥升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昙华林路202号南国.昙华林A3栋(泛悦中心写字楼A座)1002-1006室

公司诉讼

股东查账被拒,可否起诉

湖北建祥升律师事务所时间:2023-12-11

建材公司欠款纠纷怎么解决

  股东查账被拒,可否起诉

  案例:

  我们公司是一家从事软件开发的企业,成立于4年前,共有7个股东,注册资本为50万元,由股东王某担任法人代表,公司的经营、管理及财务收益分配均由王某一人负责。4年来,公司除成立的那一年召开过两次股东大会外,至今没有召开过任何股东会议,而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及财务账目,我们这些股东也不清楚,问王某时,他总是说公司没有盈利,还在亏本之中,但又不给我们看公司的相关账簿。请问,作为公司股东,我们对公司的账簿是否有权查阅?如果王某执意不让我们查阅,我们是否可以起诉王某?

  评析:

  读者陈先生所说的情况牵涉到公司股东知情权的问题,所谓公司股东知情权是指股东为了自身利益或股东的共同利益对公司经营中的相关信息享有知晓和掌握的权利。《公司法》第34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和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时,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说明目的。知情权的义务主体应当是公司,公司应当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向股东履行报告和披露相关信息的义务。王某只是公司的法人代表,如仅是因为股东知情权的问题,则是不能起诉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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