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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卫红律师,女,湖北建祥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共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知识产权专业,四级律师,现任武汉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公司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司法局社区律师、社区法律顾问、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曾任人民法院调解员、交通大队驻队律师等... 详细>>
律师姓名:王卫红
联系电话:180 8669 3390
执业律所:湖北建祥升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昙华林路202号南国.昙华林A3栋(泛悦中心写字楼A座)1002-1006室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办理营业执照,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经营场所证明;
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提醒您,个体工商营业执照自工商部门受理登记到领取营业执照,最多需要25日。其中从受理登记申请到做出准予登记的决定在15日以内,如果准予登记在10日内发给申请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营业执照需要的时间是一般是十五日。根据相关规定,申请人提供的材料齐全,可当场予以登记;如果需要进行实质性审核的,则在受理后的十五日内作出决定。准予登记的,则发给登记通知书,并在10日内发给个体工商户其营业执照。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可以办理营业执照。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相关规定,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需提供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如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
如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最好是原件,如果房东不出示原件可以用复印件,但复印件上需要房东写上“与原件相符”并由房东签字。除此之外,还需要租房协议的原件、复印件及办理者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如果属于没有产权证的回迁房之类的,向工商部门提供租赁协议、店面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产权证明,以及其他相关办照材料即可申请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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