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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卫红律师,女,湖北建祥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共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知识产权专业,四级律师,现任武汉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公司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司法局社区律师、社区法律顾问、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曾任人民法院调解员、交通大队驻队律师等... 详细>>
律师姓名:王卫红
联系电话:180 8669 3390
执业律所:湖北建祥升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昙华林路202号南国.昙华林A3栋(泛悦中心写字楼A座)1002-1006室
个体营业执照可以修改营业执照的名称,但营业执照不可以改名字。如果是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如果是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家庭成员间变更经营者的,则需要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个体户营业执照可以修改营业执照名称,属于变更企业名称。营业执照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个体户的营业执照中应当写明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内容。变更营业执照名称,到工商局申领个体工商户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该申请书需要填写原名称、注册号、拟变更名称、备选名称通常有两个选项、经营者姓名、联系电话、经营范围、经营场所、最下边粘贴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经营者签字、年、月、日。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规定。
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立帐户。
提醒您,营业执照异常处理如下:
1.未按规定履行即时信息公示义务的企业,应当先履行信息公示义务,再向工商部门申请移出异常经营名单;
2.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更正公示信息后,向工商部门申请移出异常经营名单;
3.失去联系的企业可以依法办理住所或营业场所变更登记,或者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营业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可以申请移出异常经营名单。
企业对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单有异议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公示30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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