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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王卫红律师 王卫红律师,女,湖北建祥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共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知识产权专业,四级律师,现任武汉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公司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司法局社区律师、社区法律顾问、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曾任人民法院调解员、交通大队驻队律师等...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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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王卫红

联系电话:180 8669 3390

执业律所:湖北建祥升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昙华林路202号南国.昙华林A3栋(泛悦中心写字楼A座)1002-1006室

营业执照

企业法人具体是什么意思

湖北建祥升律师事务所时间:2024-01-07

企业营业执照年审需要多少钱

  一、企业法人具体是什么意思

  企业法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独立地从事商品生产和经营活动的社会经济组织。在西方某些国家,企业法人就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在我国,目前除了公司法人以外,还有国有企业法人、集体企业法人等企业法人的种类。随着我国以公司制为主的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步建立,今后我国企业法人主要也是指公司法人。具有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资金数额、企业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住所等法定条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主管机关(工商部门)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的社会经济组织。

  二、我国非法人组织有哪些

  提醒您,非法人组织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

  1.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

  2.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

  3.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4.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社会团体;

  5.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6.中国人民银行、各商业银行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

  7.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

  8.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三、企业法人的特征有哪些

  提醒您,法人具有以下一般特征:

  1.法人不是人,是一种社会组织,是一种集合体,是由法律赋予法律人格的组织集合体。

  这是法人与自然人的根本区别。它可以是个人的集合体,也可以是财产的集合体。不以组织集合体名义出现在民事主体的,不能为法人。

  2.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通过自己的行为享有和行使民事权利,设定和承担民事义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3.依法独立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它有自己独立的权益,可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4.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可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是区别法人组织和其它组织的重要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0条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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