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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卫红律师,女,湖北建祥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共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知识产权专业,四级律师,现任武汉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公司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司法局社区律师、社区法律顾问、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曾任人民法院调解员、交通大队驻队律师等... 详细>>
律师姓名:王卫红
联系电话:180 8669 3390
执业律所:湖北建祥升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昙华林路202号南国.昙华林A3栋(泛悦中心写字楼A座)1002-1006室
营业执照的名称可以和招牌不相同,但是不能差的太多引人误解或歧义。从事商业、公共饮食、服务等行业的企业名称牌匾可适当简化,但应当报登记主管机关备案;但是企业的印章、银行账户、牌匾、信笺所使用的名称应当与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相同。
法律依据: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五条
登记主管机关有权纠正已登记注册的不适宜的企业名称,上级登记主管机关有权纠正下级登记主管机关已登记注册的不适宜的企业名称。对已登记注册的不适宜的企业名称,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要求登记主管机关予以纠正。
个体户的经营者营业执照只能写一个人的名称,如果是注册公司营业执照写的法定代表人也只有一个,但股东可以有多个。提醒您,企业法人登记注册的主要事项有以下:企业法人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从业人数、经营期限、分支机构。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改名字流程如下:
1.向登记主管机关提出企业名称变更申请;
2.填写《企业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3.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发照机关备案章;
(3)起新字号(商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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