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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卫红律师,女,湖北建祥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共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知识产权专业,四级律师,现任武汉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公司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司法局社区律师、社区法律顾问、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曾任人民法院调解员、交通大队驻队律师等... 详细>>
律师姓名:王卫红
联系电话:180 8669 3390
执业律所:湖北建祥升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昙华林路202号南国.昙华林A3栋(泛悦中心写字楼A座)1002-1006室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
2.申请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3.名称核准通知书、经营场地证明文件、餐饮经营许可证等;
4.基本的银行账户;
5.经营者的身份证、营业执照申请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材料。
营业执照一般审核通过后当天即可领证。法律规定,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并发给申请人准予登记通知书。 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登记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并填写申请材料核查情况报告书。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申请个人营业执照不收取费用。
提醒您,个体工商户应当申请营业执照和注册登记,而登记机关接收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和抽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且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其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涂改、伪造、出租、出借、转让。没有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一律不许开业,不得刻制公章、签订合同、注册商标、刊登广告,银行不予开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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