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卫红律师,女,湖北建祥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共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知识产权专业,四级律师,现任武汉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公司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司法局社区律师、社区法律顾问、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曾任人民法院调解员、交通大队驻队律师等... 详细>>
律师姓名:王卫红
联系电话:180 8669 3390
执业律所:湖北建祥升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昙华林路202号南国.昙华林A3栋(泛悦中心写字楼A座)1002-1006室
没有营业执照不发工资,劳动者完全有权利依法维权,具体如下:
1.要明确的是,用人单位没有营业执照并不影响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如果因没有营业执照的经营行为给劳动者造成了损害,雇主还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而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等。
因此,劳动者在遇到此类情况时,应及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并注意收集相关证据以支持自己的维权主张。如果案情复杂,还可以寻求相关专业人士的帮助。
提醒,当公司声称已经发放了工资,但劳动者银行卡上并未收到时,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负责发放工资的工作人员到支付行进行查询。
1.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以备查。
2.如果用人单位无法提供这些记录,或者记录显示工资已经支付但劳动者实际上并未收到,那么劳动者就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补发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同样有多种途径进行维权。
1.可以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2.如果协商无果,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请求其介入调解或处理。
3.还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或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的规定,发生劳动争议时,当事人可以通过上述途径进行维权。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劳动者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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