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卫红律师,女,湖北建祥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共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知识产权专业,四级律师,现任武汉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公司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司法局社区律师、社区法律顾问、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曾任人民法院调解员、交通大队驻队律师等... 详细>>
律师姓名:王卫红
联系电话:180 8669 3390
执业律所:湖北建祥升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昙华林路202号南国.昙华林A3栋(泛悦中心写字楼A座)1002-1006室
16周岁,如果满足条件可以申请营业执照,能否办理营业执照取决于是否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根据法律规定,16周岁以上、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备独立申请营业执照的资格;否则需由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
申请个体商户营业执照时,需要向辖区工商所提交一系列材料,并遵循一定的办理流程。所需材料主要包括:经营者的相片、经营者身份证及复印件、以及经营场所的证明等。
办理流程则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申请人需向登记机关提交上述所需材料。
2.登记机关会对申请材料进行依法审查,如果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则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如果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则应当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对于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登记机关会依法进行核查,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4.对于符合登记条件的申请人,登记机关会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提醒,申请营业执照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的相关规定。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依法审查后,应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登记;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对于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查,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
4.不符合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同时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5.对于予以注册登记的,登记机关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给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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