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卫红律师,女,湖北建祥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共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知识产权专业,四级律师,现任武汉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公司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司法局社区律师、社区法律顾问、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曾任人民法院调解员、交通大队驻队律师等... 详细>>
律师姓名:王卫红
联系电话:180 8669 3390
执业律所:湖北建祥升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昙华林路202号南国.昙华林A3栋(泛悦中心写字楼A座)1002-1006室
办理个体营业执照需要缴税。
1.个体工商户作为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其纳税义务由税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这意味着,一旦获得了个体营业执照并正常开展经营活动,就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2.纳税范围涵盖了按营业收入计算的营业额、附加税费(如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以及根据个人经营所得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个体经营户的缴税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对于销售商品的行为,需缴纳3%的增值税;而对于提供服务的行为,则需缴纳5%的增值税。
2.根据缴纳的增值税和增值税之和,还需计算并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3.个体工商户还需根据其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一税率采用超额累进制,范围在5%至35%之间。
4.对于月收入在特定金额(如5000元以下)以下的个体工商户,部分税费可能享受免征政策,具体标准因地区而异。
提醒你,为了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发展,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
1.对于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个体工商户(起征点因地区而异,一般为月销售额5000元至20000元之间),可以免征增值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2.对于特定群体如残疾人开办的个体工商户,更是可以免除缴纳相关税费。
3.政府还可能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和政策导向,适时调整和优化税收优惠政策,以更好地服务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成长与发展。
这些优惠政策旨在减轻个体工商户的税负压力,促进其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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