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卫红律师,女,湖北建祥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共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知识产权专业,四级律师,现任武汉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公司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司法局社区律师、社区法律顾问、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曾任人民法院调解员、交通大队驻队律师等... 详细>>
律师姓名:王卫红
联系电话:180 8669 3390
执业律所:湖北建祥升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昙华林路202号南国.昙华林A3栋(泛悦中心写字楼A座)1002-1006室
简易注销程序为向登记机关提交企业未开业或者无债权债务等情况的信用承诺;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委托他人办理注销登记的应提交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注销登记申请书等资料,登记机关认为符合条件的,予以注销登记。
提醒您,营业执照注销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想要注销工商执照,必须要上交原件,如果不慎丢失,要登报声明;
2.准备个体工商户负责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清税证明,两证合一执照不需要当地国税或地税开具证明;
3.材料准备齐全后就可以去当地辖区的工商所办理注销个体工商执照了,若注销时本人无法到场,可以委托别人代办,委托人要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和委托书。
1.两者概念不同。
注销是指符合法定条件的企业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并经过规定的清算程序后,登记机关作出准予登记,最后主体资格消灭。
吊销是指企业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采取强制手段剥夺其经营资格的一种行政处罚。
2.主体资格不同。
注销是合法行为,也是企业合法退出市场的唯一方式。经过注销登记的企业,员工全部遣散,债权债务关系全部清理完毕,企业主体资格消灭。
吊销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企业即使被吊销了营业执照,企业主体依然存在,还要承担相应债务和行政处罚的责任,只是不能从事经营业务。
3.责任承担不同。
4.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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