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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王卫红律师 王卫红律师,女,湖北建祥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共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知识产权专业,四级律师,现任武汉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公司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司法局社区律师、社区法律顾问、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曾任人民法院调解员、交通大队驻队律师等...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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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王卫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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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诉讼

公司起诉公司诉讼费如何计算

湖北建祥升律师事务所时间:2023-12-16

再论公司陷入僵局的司法救剂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对于公司起诉的时候,一般都是需要起诉费的,同时也要进行交纳。那么公司起诉公司诉讼费如何计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公司起诉公司诉讼费如何计算

  诉讼费用主要包括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和其他诉讼费用三种。

  法院决定受理民事案件时,起诉方当事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向法院缴纳一定的费用,这就是案件受理费。

  (一)财产案件受理费,所谓财产案件是指因财产争议而引起的官司,如合同、借款纠纷。对于财产案件,诉讼费用是按照所争议的财产数额的一定比例缴纳。

  (二)您所请求的财产金额越大,您需要支付的诉讼费用也就越高,所以,同样是合同纠纷,但由于争议的财产数额高低不一,应缴纳的诉讼费用也不一样。

  (三)非财产案件受理费,除了财产案件外,还有很多案件是不涉及财产争议的,如收养、侵犯名誉权、姓名权等案件,这类案件的受理费,是按照一定幅度,按件缴纳的。

  (四)申请费是指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等,按规定应当缴纳的费用。

  (五)还有一些其他诉讼费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实际支出的应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

  (六)上诉案件的受理费由上诉人预缴;双方均上诉的,由双方当事人分别预缴,申请费则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预缴。其他诉讼费用,则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预缴的金额和方式。

  二、起诉费包括哪些费用

  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 案件受理费;

  (二) 申请费;

  (三) 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案件受理费包括:

  (一) 第一审案件受理费;

  (二) 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三) 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一) 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 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三) 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四)行政赔偿案件。

  三、裁定驳回起诉诉讼费不同情形下诉讼费用的负担问题

  (一)原告撤诉的诉讼费用的负担,撤诉的案件,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减半收取。理由在于:一是撤诉说明原告提起的诉讼没有必要再进行下去;二是撤诉有利于息讼。因此不论是原告自动撤诉,还是因原告谅解被告而撤诉,案件受理费均由原告负担,但采取减半收取的办法。

  (二)法院驳回起诉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法院驳回起诉的案件,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驳回起诉是指人民法院立案后发现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这时案件已由人民法院受理,原告按人民法院预交案件受理费的通知预交了案件受理费,但由于不符合起诉条件由人民法院驳回起诉,预交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不再退回。

  (三)裁定不予受理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的案件,当事人不需交纳诉讼费用。当事人不服裁定上诉的,诉讼费用按照《人民法院诉讼费用收费办法》第五条第三项的规定交纳。对于原告起诉不符合诉讼条件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由于案件未被受理,当事人无需交纳诉讼费用。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公司起诉公司诉讼费如何计算的相关知识,根据上文的介绍,我们可以得知对于起诉费的交纳,一般都是有受理费、申请费和其他诉讼费用的,因此交纳的时候,都是要按照相关比例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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