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卫红律师,女,湖北建祥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共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知识产权专业,四级律师,现任武汉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公司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司法局社区律师、社区法律顾问、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曾任人民法院调解员、交通大队驻队律师等... 详细>>
律师姓名:王卫红
联系电话:180 8669 3390
执业律所:湖北建祥升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昙华林路202号南国.昙华林A3栋(泛悦中心写字楼A座)1002-1006室

公司不发工资,员工不可以搬走公司物品。
1.老板拖欠员工薪资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但员工不能因此采取不当手段进行报复。
2.擅自前往企业所在地搬运物品,不仅不能解决问题,反而可能构成对企业财产权的侵害,从而引发更加严重的法律后果。
作为劳动者,应当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而不是采取这种非理性的方式。
提醒您,面对公司不发放薪资的情况,员工可以采取以下合法且有效的措施:
1.向当地劳动监察机构举报。劳动者可以向所在地区的劳动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劳动行政部门将依法对此类情况进行调查与处理,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2.申请劳动仲裁。
(1)若劳动监察机构的调解未能解决问题,或者企业拒绝履行调解协议,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仲裁过程中,劳动者应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诉求,以便仲裁委员会做出公正的裁决。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如果仲裁裁决未能满足劳动者的诉求,或者企业拒绝履行仲裁裁决,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在诉讼过程中,劳动者需要提供更为详尽的证据,以证明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
4.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求企业支付拖欠的工资。人民法院在收到申请后,将依法发出支付令,强制企业履行支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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