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卫红律师,女,湖北建祥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共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知识产权专业,四级律师,现任武汉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公司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司法局社区律师、社区法律顾问、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曾任人民法院调解员、交通大队驻队律师等... 详细>>
律师姓名:王卫红
联系电话:180 8669 3390
执业律所:湖北建祥升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昙华林路202号南国.昙华林A3栋(泛悦中心写字楼A座)1002-1006室
当遇到需要投诉公司的情况时,应首先确定投诉的对象和性质。
1.投诉对象为开发商,可以寻找当地的住建局(或建设局、房管局)作为投诉的入口。
2.住建局下设的开发办具体负责管理开发商的经营行为。
对于房屋质量的投诉,有以下几种途径:
1.找开发商协商: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有直接的合同关系,因此,一旦发现质量问题,首先应找开发商协商解决,开发商对商品房质量承担最终责任。
2.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如果开发商不予解决或对解决方案不满意,当事人可以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直接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3.提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上述途径都不能解决问题,购房者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和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提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开发商。
逾期交房的责任认定主要依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
1.一般而言,出卖人认为房屋的交付使用就是买受人直接占有使用房屋,即“交钥匙”。但买受人可能认为,房屋的交付使用还应包括交付房屋所有权证书。
2.根据法律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商品房销售合同中的房屋交付使用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条件,且须经过竣工验收和消防验收合格。若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即使钥匙已交付,也不能视为房屋已合格交付使用。
如果你有其他与公司、房屋或逾期交房相关的法律疑惑,也欢迎留言讨论。记得,维护自己的权益是每位公民的责任。在,我们将为你持续提供有用的法律信息和建议。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律所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昙华林路202号南国.昙华林A3栋(泛悦中心写字楼A座)1002-1006室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
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