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王卫红律师网站!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您所在的位置: 王卫红律师>专业领域 > 公司诉讼 >

律师介绍

王卫红律师 王卫红律师,女,湖北建祥升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共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知识产权专业,四级律师,现任武汉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公司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司法局社区律师、社区法律顾问、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曾任人民法院调解员、交通大队驻队律师等... 详细>>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王卫红

联系电话:180 8669 3390

执业律所:湖北建祥升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昙华林路202号南国.昙华林A3栋(泛悦中心写字楼A座)1002-1006室

公司诉讼

公司出问题股东有责任吗

王卫红律师时间:2024-06-09

公司诉讼代表人是怎么确定的

  一、公司出问题股东有责任吗

  在公司出现问题时,股东是否需要承担责任是一个复杂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公司的类型和股东的具体行为。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通常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2.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则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这是因为公司责任与股东责任是分离的,公司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地位,以其全部的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二、股东责任的法律依据

  关于股东责任的法律规定,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2.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3.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4.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这些规定明确了股东在公司运营中的责任范围。

  三、公司侵权员工责任规定

  在公司侵权的情况下,员工是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的。

  这是因为民法上的侵权责任主张过错原则,即过错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公司存在侵权行为,这是公司的过错,不会涉及到与侵权行为无法律关系的第三人,包括公司的员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但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公司出问题时,股东的责任是有限的吗?更多关于公司法和侵权责任的疑问,欢迎在提出,我们将为你提供专业解答。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王卫红律师

律所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昙华林路202号南国.昙华林A3栋(泛悦中心写字楼A座)1002-1006室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

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鲁ICP备17035484号-1

添加微信×

扫一扫添加微信